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刑2年半

 头条123   2024-08-06 22:18   2055 人阅读  0 条评论
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刑2年半

  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刑2年半!今天下午,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、汪邹雅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一案依 法进 行公开宣判,以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; 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刑2年半

  案情回顾:

  2021年3月18日,上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,3月11日,浦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、销售添加违禁成分(西布曲明)减肥类食品案件,抓获生产人员、销售人员郭某某(女,30岁)等32名犯罪嫌疑人,均已被依法刑拘。4月12日,上海市公安局再度披露此案侦破过程。

  2020年12月,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收到一条线索。有人在网上销售假减肥药。该制售窝点通过在网上发布广告进行宣传,吸引爱美女性。五花八门的产品、品种多多,消费者被其中的宣传话术所吸引,想通过“特效减肥类保健食品”让自己瘦出完美曲线。

  浦东经侦支队民警经过前期数月的缜密侦查,在多省多地统一开展收网行动,先后抓获涉嫌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、周某某、郭某某等75人。捣毁生产窝点3处、销售窝点24处,现场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、生产原料约34公斤、生产设备3台以及外包装20000余件,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。

  4月16日,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通报,当天对郭某某等人以涉嫌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。

  7月16日,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发布消息:近日,该院依法对周某某等13人以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。

  经审查,2020年9月起,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、李某等人,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。2021年1月,赵某发展郭某某为销售,郭某某通过微信、微博发布广告,销售减肥糖。该案中的郭某某为郭美美(本名郭美玲)。

  检方通报,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。 西布曲明属于“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”,非法生产、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。

  8月13日9点30分,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、汪邹雅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。

  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人郭美美、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、2月起,在明知上家赵某(另案处理)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,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。至案发,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,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。期间,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、付款,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,收款人民币2,796元。案发后,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。

  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郭美美、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。

  “重获自由”的郭美美再成反面教材

  2011年6月,郭美美曾在微博上以“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”的虚假身份炫富而受关注。

  2014 年 7 月 9 日,北京警方抓获正在参与网络赌球的郭美美,郭美美对网络赌球供认不讳。 8 月 20 日,郭美美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,此案进入刑事司法程序。

  2015 年 5 月 21 日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郭美美、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罪,依法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起诉书指控,被告人郭美美、赵晓来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,情节严重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2015年9月10日上午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美美、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。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

  2019 年 7 月 13 日,郭美美为期 5 年刑满释放。

  在刑满释放后的一年多时间里,她利用自己“名声”,在网络平台大肆售卖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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