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7家公司被出具警示函

 头条123   2024-08-14 04:56   299 人阅读  0 条评论
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7家公司被出具警示函

9月21日,安徽证监局宣告7份行政监管法子裁夺书,7家新三板公司因未准时披露2021年年度陈诉被出具启示函。

上述7家公司不同是安徽紫荆花墙饰资料股分有限公司(现证券简称“摘牌紫饰”)、合胖志诚教训股分有限公司(现证券简称“摘牌志育”)、安徽协共轴承股分有限公司(现证券简称“协共轴承”)、安徽省绿福农业科技股分有限公司(现证券简称“ST绿福”)、安徽省抱儿钟秀茶业股分有限公司(现证券简称“摘牌钟秀”)、安徽九西岳酒业股分有限公司(现证券简称“ST九西岳”)、安徽金色田野木构造打造股分有限公司(现证券简称“摘牌金园”)。

值患上注意的是,上述多家公司面对新三板摘牌严重或许将终止挂牌。因未能依照限制年光披露2021年年度陈诉等,摘牌紫饰已于2022年9月20日终止挂牌;摘牌钟秀、摘牌金园、摘牌志育将于9月22日终止挂牌。协共轴承、ST绿福也已屡次宣告公司股票能够被终止挂牌的严重示意。

安徽证监局指出,经查,截至2022年4月30日,上述7家公司均未依照《非上市团体公司新闻披露经管观点》(证监会令 191号,如下简称《新闻披露经管观点》)的相关央浼,准时披露2021年年度陈诉,背反了《新闻披露经管观点》十两条的限制。

根据《新闻披露经管观点》 四十五条的限制,安徽证监局裁夺对于上述7家公司领受出具启示函的行政监管法子,共时,安徽证监局提醒有关公司及有关职员添强有关法令法例学习,依法履行新闻披露义务,根绝此类背规举止再次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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