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海都闽南网讯去年,漳州全市法院结案45648件,年结案数首次突破4万件。昨日,漳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吴钟夏作工作报告时,透露这一信息。
如何面对逐年提升的各类型案件,满足民众的诉求?在会后接受采访时,吴钟夏称,关键是抓好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,同时尽 大努力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和缩短办案时间。他透露,对于民事案件,将从今年开始要求,一审审限从原来的6个月控制在3个月,二审则要求在2个月内审结。
民事案一审审限要求控制在3个月
报告称,过去5年,全市法院共收案166574件、结案167201件,分别比前5年上升33.4%、33.63%。2011年,全市法院收案46033件、结案45648件,分别比增34.67%、33.82%,年结案数首次突破4万件。
对于如何应对民众逐年增加的诉讼需求,吴钟夏称,关键是要抓好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,通过业务培训,办精品案竞赛和案例指导等途径,建设忠诚、公正、为民、廉洁的法院队伍。突破口是抓好均衡结案考评和提升审限内结案率,尽 大努力加快案件审理进度,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。尽 大努力缩短办案时间,原来民事一审案件审限是6个月,今年开始,要求全市法院系统尽量控制在3个月,二审审限原来是3个月,现在要求在2个月内审结。
此外,科学繁简分流案件,推行立案调解等优势,加大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,今年要争取提高到85%以上;强化中级法院指导基层法院的职能,人力、经费、政策往办案一线倾斜,营造快乐工作的氛围。
生态纠纷案件开展诉前化解
报告称,过去5年,法院发放补植令19份,恢复6967亩山林植被,为漳州的森林覆盖率走在全省前列作出努力。
吴钟夏称,2010年5月,漳州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单独建制的生态资源审判庭,并指导11个基层法院先后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或环保合议庭,对涉九龙江流域案件实行集中管辖,重大刑事案件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,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提级由中级法院受理;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及普通刑事案件,在九龙江的西溪、北溪各指定一个基层法院受理,有效地统一涉九龙江流域案件的裁判标准,有利于统筹保护九龙江支流上下游水域水质。
2012年,全市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工作,要通过在市环保局、林业局、农业局、海洋与渔业局等7个单位,开展诉前化解生态纠纷试点工作,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作用,把一些民事行政交叉的案件交给试点单位诉前化解,构建环境保护联动网络,完善生态损失补偿机制,推进环保公益诉讼,依法审理好涉及“田园都市、生态之城”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案件。
数据:5年来,全市法院共收案166574件、结案167201件,分别比前五年上升33.4%、33.63%,其中,中级法院收案17293件、结案17316件,分别比增44.94%、44.83%。
2011年,全市法院收案46033件、结案45648件,分别比增34.67%、33.82%,年结案数首次突破4万件,其中,中级法院收案4194件、结案4179件,分别比增11.66%、11.23%。
全市法院民商事调解撤诉率连续5年位居全省法院 一。(本网记者曾炳光 戴江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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