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闽南网7月27日讯 2岁男童在家旁玩耍,被一辆越野车撞倒。事发40多天后,男童 终不治身亡。酿下这个惨剧的肇事司机,是永定县虎岗乡国土资源所的所长廖某华。经交警事后认定,廖某华在事发时系酒后驾车。
经交警部门认定,幼童的家人存在监管不力,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。这一结果,让死者的家属难以接受。昨日,记者赶赴龙岩永定进行调查。
【车祸惨剧】在家门口2岁男童被撞
昨日下午,在永定县虎岗乡菜市场旁赖先生的家中,一聊到猝然遇难的孙子,王星娘便忍不住痛哭起来,“当时都怪我没注意,就差一点点”。
赖先生告诉记者,儿子小彬(化名)今年2岁多,因夫妻俩都在龙岩打工,儿子在家中由母亲看管。4月16日下午5点左右,奶奶王星娘将小彬从托儿所接回家,并在门口的空地上玩耍。
王星娘说,5点55分左右,孙子喊着要取玩具,便往家中跑去,她赶紧追上去,“突然一辆车开过来,就把我孙子撞倒了,我当时没拉住,就差了一点点”。王星娘对此懊悔不已,而小彬被撞的地点,离家门口还不到3米。
随后,从车上下来3个人,王星娘都认识——开车的是乡国土资源所的所长廖某华,另外两人是副乡长和乡政府的普通工作人员。事发后,王星娘赶紧让亲戚开车,直接将小彬送到了龙岩市 一医院。
随后的40多天中,小彬辗转龙岩和福州的医院。5月29日,小彬 终不治身亡。闽西司法鉴定所的尸检报告显示,小彬“因交通事故至重型颅脑损伤,合并闭合性腹腔脏器损伤死亡”。
【肇事司机】事发前曾喝酒撞人后紧急刹车
记者在事发地点看到,这是一个“T”字形路口,两边都是民房。小彬被撞的道路宽为3.8米,是几年前附近村民自建的。这起车祸发生后,村民们自发在道路两头设置了减速带。
昨日下午,记者来到虎岗乡政府。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廖某华确系国土资源所的所长,但已于两个月前借调到经济开发区工作。
据了解,廖某华事后向永定警方称,车祸发生前,他到虎西村执法后返回,“中午喝了两杯啤酒,当时车速为十几公里每小时”。经过事发路段时,他感觉撞到了什么东西,便立即紧急刹车。旁边的村民大喊,“撞到人了,快往后退”,他才停下车,发现撞到了一个小孩。
廖某华说,事发后,他回到乡政府内,“挂电话给同事, 后手机没电了。后来,我还喝了一瓶正气水”。至于为什么没能发现小孩冲出路口,廖某华称,路口拐角处有一个1.4米左右的灶台,挡住了他的视线。
【部门认定】双方均有过错系同等责任
昨日下午,永定县交警大队负责办理此案的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陈增和表示,按照相关法律,廖某华与小彬在事发时都有“一般过错违法行为”,因此 后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。
陈警官说,廖某华酒后驾驶汽车,遇行人横过道路未有效避让,违反了《交通安全法》 二十二条 二款和 四十七条 二款的规定,根据《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(暂行)》之《交通违法行为过错》,属于一般过错违法行为。
而小彬及其看护人王星娘违反了《交通安全法》 六十四条 一款“学龄前儿童应当由其监护人、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、保护职责的人带领”和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六十二条“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,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”及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 七十五条“没有人行横道的,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,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,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”之规定,也属于一般过错违法行为。
陈警官说,如果小彬家人没有过错,廖某华虽然是一般过错但也要负全责。据了解,福建省于2008年开始实行这项《确定规则》,在此之前,交警责任认定是“依据哪一方违法行为多以及违法情节,来进行责任认定”。
【争议】
死者家属:酒后驾车撞人,为何是同等责任?
赖先生说,事发后,永定县交警大队作出的责任认定书,让家属难以接受。
赖先生说,当时廖某华是酒后驾驶,而且是事发后3个小时才做的抽血检测,“中午喝酒,晚上9点抽血检测,酒精含量将近50mg/100ml,我们不相信他只喝了两杯啤酒”。此外,家属认为当时廖某华开车速度较快。赖先生对永定县交警大队作出的认定不服,并向龙岩市交巡警支队提起了复议,但支队 后维持了永定警方的责任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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